浙江省溫州市近日發(fā)布《農村危舊住房治理改造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農村D級自住危房、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D級危房及三層及以上的多孔板磚混結構C級危房的治理改造任務,并力爭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他危舊房治理改造。
根據征求意見稿,溫州農村危房治理改造可采取維修加固、原拆原建、農房集聚、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等方法分類處置。具體來說,對采取原拆原建治理方式符合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要求的D級危房,如不具備審批條件,有關部門可采取“一事一議”方式進行聯審聯批;對采取原拆原建治理方式不符合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要求的D級危房,且暫未列入農房集聚或整村改造的,可由業(yè)主簽訂承諾書后通過維修加固的方式進行治理改造;對農房集聚或整村改造規(guī)劃范圍內的D級危房,可采取產權置換或貨幣補償方式治理改造。C級危房原則上采取維修加固的方式進行治理改造;三層及以上多孔板磚混結構存在建筑質量先天不足的農村C級危房,可參照D級危房治理改造方式。(來源:住建部網站)